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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e quart du XVIIe siècle
建筑
建筑
4e quart du XVIIe siècle (≈ 1787)
建设期由梅里梅证明.
3 août 1976
历史遗迹登记
历史遗迹登记
3 août 1976 (≈ 1976)
保护外观和楼梯.
Aujourd'hui
Aujourd'hui
Aujourd'hui
Aujourd'hui (≈ 2025)
Position de référence.
分类遗产
广场和相应屋顶的外观;内部楼梯有其斜拉道(cad. AB 18):1976年8月3日下令的铭文
主要数字
| Information non disponible - 来源中未引用姓名 |
无证建筑师或赞助商. |
起源和历史
佩利桑那市政厅是一座土木建筑,建于17世纪4季度,位于普罗旺斯-阿尔卑斯-科特-德阿祖尔. 它的外观和屋顶以及内部有斜坡的楼梯。 这些元素是Provencal古典建筑的标志,由1976年8月3日的法令被刻入了"历史遗迹"中,突出其遗产价值.
该建筑属于布切斯-都-罗讷(第13部)的佩利桑纳镇,并体现了城市酒店在旧政权下的地方管理中的中心作用. 虽然来源没有具体说明其初始用途,但其部分保护(倒塌和楼梯)表明希望保留代表当时的建筑元素. 地点被评为公平(第5/10级),对应官方地址:8 Place Cabadel,13330 Pélisanne.
没有关于赞助商、建筑师或与这座纪念碑有关的具体历史事件的资料。 数据仅限于其建筑期、法律地位(市政财产)和受保护要素。 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關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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