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线
2e moitié du XVIIIe siècle
建造房屋
建造房屋
2e moitié du XVIIIe siècle (≈ 1850)
建碑时期.
21 juillet 1970
历史遗迹登记
历史遗迹登记
21 juillet 1970 (≈ 1970)
外观和屋顶的保护.
Aujourd'hui
Aujourd'hui
Aujourd'hui
Aujourd'hui (≈ 2025)
Position de référence.
分类遗产
假肢和屋顶(F 1257号案件):1970年7月21日法令的铭文
起源和历史
塔恩省拉巴斯滕斯的18世纪住宅是18世纪二半时期土木建筑的典型例子. 这座纪念碑以两翼为框框的中央机构来区别,这是"时代"资产阶级房屋的组成特征. 主外观由石材所制成,由基部和砖角所加固而成;而平面翼则完全由砖砌而成,描绘出该地区常见的混合材料.
这所被归类为历史纪念地,被1970年7月21日的法令部分地保护了下来,具体涵盖了它的外观和屋顶. 其官方地址是图卢兹大道2号,该建筑位于奥西塔尼省塔恩(第81省)的一个市镇拉巴斯滕斯的中心. 虽然出处没有具体说明其目前的用途,但其建筑风格和铭文反映了其当地遗产的重要性.
数据库中标为"可通行"(第5/10级)的房屋位置表明,可以大致但充分的识别,将纪念碑置于其城市背景中。 来自纪念碑和Merimée档案的现有数据证实其作为Rabastens所建遗产的显著组成部分的地位,但没有提供关于其历史或过去居住者的更详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