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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à Strasbourg dans le Bas-Rhin

Bas-Rhin

法学院

    3 Place d'Athènes
    67000 Strasbourg
Faculté de Droit
Faculté de Droit
Faculté de Droit
Faculté de Droit
Faculté de Droit
Faculté de Droit
Crédit photo : Photo Claude TRUONG-NGOC - Sous licence Creative Commons

时间线

Bas Moyen Âge
Renaissance
Temps modernes
Révolution/Empire
XIXe siècle
Époque contemporaine
1500
1600
1700
1800
1900
2000
1538
高等学校基金会
1872
德意志帝国大学的创建
1919
恢复法语系
1945
二战后返回斯特拉斯堡
1962
建造目前的大楼
2005
历史遗迹的登记
Aujourd'hui
Aujourd'hui

分类遗产

系(案件38-292):2005年9月12日下令注册

主要数字

Roger Hummel - 建筑师 1962年该建筑的制造商.
Georges Daniel Arnold - 罗马法教授 有影响的教师(1811-1829).
Charles-Henri Kern - 院长和教授 《民法》主席.
Jean-Frédéric Hermann - 革命后的第一个院长 导演兼院长至1820年.

起源和历史

斯特拉斯堡法学院的起源于1538年成立的上École,教授法律课程. 她于1566年被改编为学院,后又于1621年被改编为新教大学,并发展出独特的法律传统,特别是在法律和德意志法律史上,尽管政治动荡.

1870年法德战争后,德意志帝国吞并阿尔萨斯后,于1872年在斯特拉斯堡创建了帝国大学. 法学院更名为法律与政治学院,看到了其德国教师被选中来体现"德意志精神". 学生最初以德裔为主,20世纪初逐渐成为阿尔萨特-洛林斯.

1918年回到法国标志着一段断绝:教职员被重新创造,希望完全被法郎化,远非1870年以前当地特有的. 它在阿尔萨斯-摩泽尔实施法国法律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并通过行政学院培训地方官员. 二战期间被克莱蒙-费朗德分出(法国教职员)和斯特拉斯堡(纳粹教职员).

1945年,教职员工返回斯特拉斯堡,1960年代定居于埃斯普拉纳德的校园. 主楼由建筑师Roger Hummel于1962年设计,2005年被列为历史纪念地. 它的外形代表了法律上的平衡。 它拥有两栖动物,监督工作室和图书馆,同时被贴上"20世纪遗产"的标签.

该院系于2009年与其他斯特拉斯堡大学合并,成为斯特拉斯堡大学的一个组成部分. 如今,它提供各种培训课程(执照,硕士学位,准备比赛)并保留了Escarp或雅典娜等附属建筑,专门从事教学和研究.

它的历史反映了阿尔萨斯的地缘政治紧张关系,法国和德国的影响,同时仍然是法国法律教育的支柱. 主要教师,如乔治·丹尼尔·阿诺德或查尔斯-亨利·克恩,塑造了自己的学术和政治身份.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