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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e quart XVIIe siècle
建造豪宅
建造豪宅
2e quart XVIIe siècle (≈ 1737)
建设期由梅里梅证明.
3 octobre 1983
历史遗迹登记
历史遗迹登记
3 octobre 1983 (≈ 1983)
保护外观,屋顶和内部元素.
Aujourd'hui
Aujourd'hui
Aujourd'hui
Aujourd'hui (≈ 2025)
Position de référence.
分类遗产
正面和屋顶,包括庭院画廊;有螺纹的楼梯;南翼一楼的壁炉(见方框A 243):1983年10月3日下令入场
主要数字
| Information non disponible - 未识别字符 |
消息来源没有提到任何业主或赞助人. |
起源和历史
马特莱特豪宅位于罗讷省利马斯(69年),是一座建于17世纪二季度的建筑. 这座建筑由1983年10月3日的法令收录于"历史遗迹"中,体现了这一时期的土木建筑,其标志是文艺复兴后期与早期古典风格的过渡. 其被保护的地貌有外观,屋顶有庭院画廊,螺旋楼梯,南翼一楼有一座有纪念碑的壁炉. 这些特征反映了其主人的社会地位,可能来自当地的资产阶级或农村小贵族.
位于11 chemin du Martelet上的庄园的位置得到了Merimée和纪念碑的证明,尽管地理准确性被认为是公平的(注5/10)。 由利马斯市政府拥有,该网站对其目前的无障碍环境(访问、租赁、住宿)提出了疑问,而现有来源未对此作出具体规定。 罗讷省被并入了奥弗涅-罗讷-阿尔卑斯地区,在现代是一个充满活力的领地,以河流贸易(索讷),农业为特征并出现了马特莱特等地精英建筑住宅.
1983年大宅的铭文旨在保存出众的建筑元素,如有螺丝的楼梯——典型的是当时的贵族或资产阶级房屋——和庭院的画廊,可以作为流通地或代表地. 由于来源中没有提到赞助者或具体的历史事件,限制了人们对其社会历史的了解. 然而,这类豪宅作为土地管理或接待场所,在地方经济组织中经常起中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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