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线
4e quart XVIe siècle
建造房屋
建造房屋
4e quart XVIe siècle (≈ 1687)
估计施工期.
29 décembre 1982
历史遗迹登记
历史遗迹登记
29 décembre 1982 (≈ 1982)
通过停站保护外观和屋顶.
Aujourd'hui
Aujourd'hui
Aujourd'hui
Aujourd'hui (≈ 2025)
Position de référence.
分类遗产
假肢和屋顶(AB 65号案件):1982年12月29日命令的铭文
主要数字
| Information non disponible - 未提及字符 |
来源文本没有提到任何相关的历史角色. |
起源和历史
莱斯蒙特大路(Grande Rue)上的木屋是一座象征16世纪四季度建筑遗产的建筑. 它位于奥贝省,大东部地区,展示了这一时期典型的木制建筑技术,外观和屋顶由1982年的铭文命令所保护.
这种类型的房屋在中世纪和再生的村庄中很常见,反映了当时的社会和经济组织. 16世纪后期,莱斯蒙特同香槟的其他地方一样,以个体和农业活动为特征. 木制房屋往往用作商人或工匠的住房,而有时则为专门从事贸易或生产的空间提供庇护.
1982年的历史遗迹铭文保留了这所房子最出众的建筑元素,包括它的外观和屋顶. 这种保护是更广义地重视大东部地区已建成的遗产,富含中世纪和再生建筑的一部分. 确切位置虽然是大约(10分之5),但仍然是当地历史和旅游研究的参考点.